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

殺人放火不是最邪惡


         基督徒雜感 : 殺人放火不是最邪惡

詩篇十四篇 1-3 節
『大衛的詩、交與伶長』  愚頑人心裡說,沒有 神。他們都是邪惡、行了
可憎的事。沒有一個人行善。
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,要看有明白的沒有、有尋求 神的沒有。
他們都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污穢,並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
有。
       明顯地,一開始就看到細字-大衛的詩......,表示此詩由猶太
人第二任君王大衛所寫。他形容那些心裡面說沒有  神的人,是
愚頑人,這些愚頑人看不出有作過甚麼惡事,只是心裡說,甚至
沒有說出口:『沒有  神』,於是大衛就形容這些人是邪惡的,縱
然他們看來『沒行過甚麼』,但大衛已斷言地表明這些人行了可
憎的事,甚至『沒有一個人行善。』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聖經裡明言,大衛的墓誌銘-  神對大衛的評價:他是一個
『合神心意』的人,這位君王一生中曾經『姦淫擄掠,殺人
放火』,他自稱是敬畏  神的人,他最清楚甚麼是惡事,就算做
盡世間一切惡事的,也不怎樣『邪惡』,惟獨心裡說沒有  神的
人,此人就是『邪惡』,這便是基督教信仰中的其中一個精髓,
原來在  神的眼中,殺人放火的罪不及『心裡說沒有  神』,
中國人有說『聖人都有錯』,基督教已表明只要你是一個人類,
你就必然有錯,有罪,心裡說『沒有  神』,就已經比做一切壞事
更邪惡。然而一但『相信』耶穌,你的錯,你的罪,本來在面對
 神審判時需要付出代價,但在審判台前,你對  神說,『耶穌
已經擔起我的錯,擔起我的罪,你去審判耶穌吧!』而耶穌亦確曾
被釘十字架,被殺死,先付了代罪的代價。
       可以說,基督教不是在意『導人向善』,算不上導人向善的
宗教。基督教的目標不是要人去做好事,做善事,只是要人去
『信耶穌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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