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可以吸煙、飲酒、打麻將,甚至吸毒
有人很坦白,表明因為不想失去自由,明知『信耶穌是好的,是
正道的』,但不想失去『吸煙、飲酒、打麻將』等等的樂趣,所以寧
可放棄這種福氣。這種見解十分錯誤,因為信耶穌不但得真理、得永
生,還包括得自由,在鄙人的見解,就是自由得連吸毒也可以。
基督徒給人的印象總是很正面的,總要將好行為加在他的身上,
其實人有好行為,不一定是基督徒。很多無神論人士,很多其他宗教
的信徒,他們道德情操高尚,樂善好施,待人彬彬有禮,絕不會低於
基督徒,所以不能以『行為』去曲解真理,信耶穌是得真理,而不是
得好行為。
聖經將『自由』這個真理闡釋得很準確:
哥林多前書八章:
8-13
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,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,吃也無益。
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
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,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,
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?
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
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
所以,食物若叫我兄弟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
當人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,就即時得著了自由,他只受天國法律
的約束,這個約束比地上律法標準更高,這些律法不是用『行為』去
守的,而是用『愛心』去行的。就像很多人為了愛女朋友的緣故而戒
賭、孕婦為了肚中的骨肉而戒煙一樣。基督徒甚麼都可以作,亦可以
為了更高的愛心而不作。你的朋友從前無『米』不歡,但卻患上了糖
尿病,不能吃『米飯』,為了愛的緣故,跟他在一起的時候,你連飯
也不吃,這就是你的『自由』。甘心情願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本身就
是一個 神跡,千百萬的見證人經歷過這些 神跡,所以『愛你
的敵人』不是一個理論,當人擁有真正的『自由』時,人便有能力去
活出這樣的愛心。
基督徒可以吸煙、飲酒、打麻將,甚至吸毒,聖經裡從來不曾說
過『不准』,這些都是很低層次的事物。當信徒真的學會了『愛你的
敵人』的功課,那才學會了完全的『自由』,這時你根本對吸煙、飲
酒、打麻將,甚至吸毒都不會再有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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